失地农民每月领1600(失地补偿金领取规定是什么)

2024-04-20 03:34:44

法律分析:一、失地农民社保补偿标准: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无忧,对于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申请条件:土地承保合同、征地协议、个人身份证、户口薄、近期2寸彩照、《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就可以到当地政府申请办理,当月起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个人不再缴费,政府交纳50%,集体交纳30%,个人负担20%。

二、失地补偿款的领取条件通常如下:

1、土地被国家按照法律批准被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失地农民;

2、年满16周岁,并且还没有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可以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想要领取实地补偿的农民,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是不可以申请领取失地补偿款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失地保险每月可以领取多少钱

一、失地补偿金领取规定是什么

1、失地补偿金领取规定如下:

(1)土地被国家按照法律批准被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失地农民;

(2)年满16周岁,并且还没有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可以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是多少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如下:

1、被征地30%以上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0元/月;

2、被征地30%~5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32元/月;

3、被征地50%~70%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64元/月;

4、被征地70%~100%以下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97元/月;

5、被完全征收土地的,每人基础养老金补助增发129元/月。

法律分析:失地保险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是指农民因失去土地,导致收入来源不稳定,而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没有考虑和承担农民失地后的养老保障,地方政府推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因为失地保险各地实施的政策不同,缴费、养老金待遇也会不同,以实际推行的政策为准。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征收集体土地,对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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